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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能工作管理规定

发布人:郑娇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7-10-31

  为了合理使用教学资源,提高资源利用率,改善学生的实习环境及教师的办公环境,同时为了降低不必要的能源消耗,厉行节约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一、节约用电、用水
消灭长明灯,自然光照充足时应及时关闭照明灯,人员离开时随手
关灯。
机床等实习设备严禁空运转,无学生上机时,要关闭电源。
办公设备不用时,关闭电源,不要使其长期处于待机状态。
节约用水,当给水设施有跑冒滴漏故障时,要及时报修。
二、空调、电取暖器等装置的使用
工程实践创新中心严禁使用“电炉子”、“热得快”等电加热装置,使用者均按严重违纪处理。
对于冬季取暖不足的房间,经中心负责人批准后,方可使用电暖气辅助取暖,但需要指定专人负责,确保安全使用;无人时,必须保证关闭并切断电源,以杜绝安全隐患。
按照学校要求正确使用空调机;开启空调后,要关闭门窗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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